一、选择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由于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较严,生产设备和工艺水平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也有所保证。 二、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特别是配料表和产品成分表,以便区分产品是配制型含乳饮料还是发酵型含乳饮料;是活性类产品还是非活性类产品;选择适合自己口味的品种。在根据产品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的多少,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 三、含乳饮料中含活性菌的乳酸菌饮料产品保质期较短,并且需要在2-4℃下冷藏保存,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保质期和冷藏条件。食用时应仔细品尝产品,含乳饮料应具有纯乳酸发酵剂制成的乳...
3月28日,河北省食安办、河北省食药监局在赵县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举办假劣食品药品销毁大会,集中销毁河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近期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本次集中销毁的假劣商品涵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三个种类,其中食品包括酒类、肉类、饮料类,药品包括西药、中药饮片,共计15.5吨。工作人员对即将销毁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行核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李讯介绍,201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18674件,是2015年的111%;行政处罚金额12353.37万元,是2015年的249%;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0件;破获案值20万元以上案件39件;捣毁制假...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并已销售完毕为处罚事由,作出罚款692.5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质疑“是不是罚的太轻了”“假药卖光了,经销商和生产商就不罚了吗”。11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回应大众网记者时说,该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详情]
“当天使用,降压稳压,一周疏通全身不通畅血管”……这些夸大其词的广告都不要轻信。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今年第3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10个违法广告被曝光。11月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不要轻信广告,最好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这10个广告分别是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莲虫草合剂”;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胶囊”;吉...[详情]
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详情]
12月18日上午,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花果畈综合垃圾处理场,现场无害化销毁下半年来查处的“茅台”、“天之蓝”、“酒鬼”,药剂等货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