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
我国正处于建筑业发展时期,因此建筑垃圾肯定非常的多,因此,建筑垃圾的处理至关重要,那么,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呢?...[详情]
当前,我国中小学正进入安全事故多发期,频频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向我们教育工作者敲醒了警钟。学生安全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中之重,生命不保...[详情]
6月13日5时许,在大兴区南六环内环东向西方向70+400处,一辆山东牌照半挂车、一辆京牌厢式货车与一辆辽宁牌照装有苯酚(非易燃易爆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追尾。事故造成1死2伤,双向车道无法通行,危化品无泄漏和起火爆燃情况。相关部门已到现场处置。目前吊车已经到现场,正在处理中间的厢式货车,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体积较大,消防部门现场正在论证如何处理。厢货目前已经起吊,转移到辅路的半挂车上。首发养护的工作人员正在清理西向东方向车道。车辆遭遇追尾事故处理方法(一)明确责任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二)报案1...
10月31日,这个星期六,就在大家过周末的时间,北五环上地附近一处建筑起火燃烧!方圆十公里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地点是清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仓库,火灾原因尚待公布。 据微博了解,北五环上地附近一处建筑起火燃烧!方圆十公里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 今天上午11时20分左右,海淀区上地桥北侧,清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仓库着火,方圆十公里都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附近经...[详情]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然而仍有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依然违法瞒报,造成二次伤害,佰佰安全网专注劳动安全知识的小编为大家盘点了近年的瞒报事件,希望能引起各部门的注意。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 2008年7月下旬,河北蔚县发...[详情]
2019年4月23日下午4点左右,陕西榆林马扎梁附近,横山区一个停车场内,一辆油罐车发生闪爆...[详情]
4月19日,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