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故意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则严格规...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详情]
福安市3名合伙人在该市无证经营一家金属提炼加工厂,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达28吨。近日,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该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据介绍,2015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陶某、张某、张某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下,擅自在其租用的福安市某厂房内合股经营金属提炼加工厂。期间,3人利用强酸等浸泡废旧金属进行提炼,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溶液倾倒至其厂房附近租用的土坑池内。经调查,该加工厂涉嫌在福安赛岐后太大桥边土坑池子里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达28吨之多。而根据相关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犯罪。案发后,宁德...
有网友爆料称,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网友@cccci郑家宜被指和同伴先将垃圾运到北京某公园内,然后摆拍保护环境照片后,留下一地的垃圾离去了。鉴于微博网友评论言之凿凿,@房山警方在线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监控并没有监测到相关人员在公园内倾倒垃圾。因此房山区警方微博发文称:6月3日并没有相关人员进入公园,也未发现有关人员倾倒垃圾并摆拍,保洁人员亦没发现被遗弃的垃圾。碍于舆论...[详情]
14日晚,厦门港航执法支队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电话,称某集装箱疑似夹带危险货物。该支队立即指派一大队执法员火速赶往现场,当晚,执法员对所举报的集装箱做了初步调查,并要求码头安保对该集装箱加强管控。第二天,一大队执法员会同厦门海关、厦门海事执法员,对已通关放行的嫌疑集装箱进行开箱核验。现场检查发现,该集装箱所装普通货物中夹带50桶脱模剂(重约1000公斤)。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详情]
近日,随着春节越来越近,针对烟花爆竹流入农村地区带来安全隐患,丹江口市公安局土关垭派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入摸排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详情]
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协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打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