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一、作基肥时不宜在播种时施用,一般在播种前三周施入。因为它在土壤中分解发酵时会产生高温,并生成各种有机酸,常招引种蛆为害,对种子萌芽和幼苗生长均有不利影响。 事项二、油渣不作底肥时应腐熟、发酵。不腐熟的油渣会烧种苗、招致蝇类产卵生蛆,破坏作物根系,使作物生长不良以致死亡。 事项三、施用油渣作追肥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使油渣与植株接触,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烧苗,采用集中沟施或穴施。 事项四、油渣不可与尿素混合发酵,高温条件下二者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酶类和二氧化碳。施入土壤会破坏作物的发芽力,严重能使作物受熏而死。 五、深施油渣,18-20cm最佳。可避免蝇类产...
在小吃“油葱粿”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进行销售,近日,思明区洪某宝小吃店经营者洪某宝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被要求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8万元。据悉,这是厦门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据了解,思明区检察院在办理洪某宝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发现,思明区洪某宝小吃店经营者洪某宝自2008年12月12日以来,长期在其生产的食品“油葱粿”中,违法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进行销售,足以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检察院遂对洪某宝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求其承担在福建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7月30日,日前,海口市龙华区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后,对位于海口龙华区龙泉镇一猪油提炼厂检查时发现,该猪油提炼厂没有营业执照、环评资质和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手续,该局当即对该“三无”猪油提炼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整顿。住在海口龙华区龙泉镇的李先生向多个政府部门举报:在海口龙华区龙泉镇民敬路,有一家主营猪油加工和提炼的工厂,该厂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加工厂房又酸又臭,周边居民...[详情]
嘉义县太保市今天下午4点左右发生一起死亡车祸,1名80岁的马姓妇人独自出门,遭混凝土预拌车辗过身体当场死亡,警方调查刘姓司机并无酒驾,详细事故原因尚待厘清。警方表示,太保市此处正在施工进行水泥灌浆作业,当时59岁刘姓司机完成作业,发动车子离开工地,孰料开不到20公尺就撞上80岁的马姓妇人。附近邻居说,马姓妇人的丈夫前几年就过世了,仅剩2名儿子跟1名女儿,小女儿每天都从水上骑车回...[详情]
2018年3月13日,有部分当地群众和过往旅客在古田县鹤塘镇坊下路口购买光饼食用后出现呕吐、麻痹等不良反应。截至3月15日0时,市县...[详情]
一个是宫腔流出的血变成“粉红色颜料”,一个是胎儿脸上粘着黄色脂肪样沉积物出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