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按安全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事故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6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中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详情]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房屋建筑、自然灾害、侦查事故、载客事故四大类。那么,交通安全事故赔偿分类呢?佰佰安全网和您一起来看一下!...[详情]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然而仍有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依然违法瞒报,造成二次伤害,佰佰安全网专注劳动安全知识的小编为大家盘点了近年的瞒报事件,希望能引起各部门的注意。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 2008年7月下旬,河北蔚县发生一起严重矿难,10名记者接受260万元"封口费后"将时间瞒报。10名记者已分别获刑。有知情人士透露,在被封口的记者中,有能量的“大鱼”在积极“活动”后顺利逃脱,而十多个“小鱼”则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
10月3日20:50,成南高速公路南充至成都方向离遂宁服务器约3公里路段处,一辆奥迪轿车与前方一辆面包车发生追尾事故。佰佰安全网带你了解。就在碰撞的瞬间,坐在面包车后排的一名妇女被甩出了车厢,身体狠狠地撞在高速公路的水泥隔离带上。而她的怀里,紧紧抱着一个1岁大的孩子。接到报警,高速交警成南二大队民警乔志祥、兰凯与120的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孩子的父亲忙着协助医护人员...[详情]
南京南钢燃料供应厂一油罐发生爆炸事故记者20日从南京市公安消防局获知,当天中午,南京南钢一油罐发生爆燃,目前未接到人员伤亡消息。据南京消防部门通报,20日中午11时30分,南京消防指挥中心接南钢消防队增援申请,称南钢燃料供应厂一油罐发生爆燃,消防部门调集大厂、方巷、特勤二、特勤一中队赶赴现场。救援共调集29辆消防车、122名消防官兵参与处置。到场后,消防官兵使用固移结合的战术逐...[详情]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今年2月底,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南化集团研究院领导吃喝出事。...[详情]
4月19日,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