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出问题,食品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都是消费者维权对象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这意味着,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果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则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也就是说网络购买食品如出现问题电商平台也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
其次,国家监督部门应该加强对小商贩的管理,做好对营业执照的检查等工作。对于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定要严惩不贷。 ...[详情]
我们知道,网吧其实是由一个大型的局域网所连接起来的场所,那么,如何解决局域网安全问题呢?...[详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和2018年抽检计划。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23.33万批次食品样品,总体平均抽检合格率为97.6%,比2016年提高0.8个百分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我国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逐步减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逐步得到遏制,比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三聚氰胺”,连续9年“零”检出;蛋制品中的“苏丹红”也连续4年没有检出。去年食品抽检发现的问题,微生物污染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排在前三位。其他发现的不合格问题有农药兽药禁用及残留不符合标准、...
据报道,新《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同时,新法还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在现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上,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增加了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的...[详情]
“我知道包装上的文号都是食品的批准号,没有药品批准号。”医生邓某在明知药品没有批准号的情况下,故意买来充当药品蒙骗患者,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邓某追回药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近日,经奉节县检察院起诉,奉节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悉,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我知道包装上的文号都是食品的批准号,没有药品批准号。”医生邓某在明知药品没...[详情]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2016年十大食品维权案例公布,金锣、士力架等上榜,网购食品投诉多...[详情]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之本。但是针对近年来频频曝出食品问题案例,又一次次的牵动着老百姓的心。正值两会召开期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