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侵犯隐私权的四要素是: 一、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二、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
网络隐私权侵权方式主要如下: (1)个人的侵权表现。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未经授权截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未经授权打开他人的电子邮箱或进入私人网上信息领域收集、窃取他人信息资料。 (2)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表现。某些网络经营者把用户的电子邮件转移或关闭,造成用户邮件内容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未经用户许可,以不合...[详情]
隐私权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作为隐私权客体的隐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三大类。 那么,网络隐私权的属性是什么那?下面...[详情]
由于网络的易发布性和传播性,极其可能造成用户个人私密资料的泄露,造成重大的物质损失。 那么,网络隐私权的侵权特点有哪些呢?下面佰佰...[详情]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7月30日)有媒体报道说,深圳有关方面发布消息称,近日,网上出现一则“深圳地铁民警一个一个检查乘客手机内音频、视频、图片”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经核查,深圳市公安机关未在地铁内开展此项工作,该消息经证实为谣言。该消息还称,警方将依法对造谣行为进行查处,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的确如上述消息所说,警察在地铁通道内挨个检查乘客手机内容的流言,引发了全国公众强烈关注。现在,深圳方面对此进行辟谣,证实“经核查,深圳市公安机关未在地铁内开展此项工作,该消息经证实为谣言”,这的确让人感到些许欣慰。当然,经过网络上的各种途径大量传播的相关图片究竟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图片...
近日,以提供二次元视频内容为主营业务的AcFun发布了一则《关于AcFun受黑客攻击致用户数据外泄的公告》,称其网站中包含用户ID、用户昵称、加密存储的密码等信息的近千万条用户数据外泄。尽管有自称为“攻击者”的黑客在暗网上发文称将删除有关数据信息,并不再传播贩卖获取的用户数据,但仍有不少网友认为,应该根据去年颁布的网安法来追究“攻击者”的责任,同时对A站疏于用户数据管理的行为做...[详情]
不得不承认,随着安防设备不断更新,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达,相关部门通过安装密集的“电子眼”,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也约束了市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不过,有的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视频监控安装不能太随意,有时候可能会侵犯到个人的隐私权。 “电子眼”安装不能太随意 近日,市民张小姐道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一次,张小姐在某商场选购了一件衣服后,到收银台使用银行卡刷卡消...[详情]
14日,中日友好医院在官网发表关于患者隐私泄露事件的声明,称给林更新造成了伤害与困扰,目前在进一步调查中。...[详情]
女子黄某和男子戴某婚后因为经济纠纷,导致婚姻失和,妻子偷偷将胎儿引产,导致丈夫戴某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终法院判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