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强收开瓶费构成了侵权行为,我们的消费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可向当地工商局举报,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酒店、饭馆、KTV在堂中间都摆设着一块公示牌:比如“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否则将收取服务费”等告示。他们在收取消费者的所谓的开瓶服务费都会称,自己已提前告知要收取这类服务费了,太多的消费者也就因为这样的情形而“自愿”为开瓶费买单了。 其实,这样的条款就是一个单方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他们向消费者收取的开瓶费是不合法的。 消...
1、什么是营养费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2、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详情]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会非常麻烦,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赔偿?佰佰安全网知识库中有最新的相关报导,需要了解的司机朋友可以去查看一下。...[详情]
女性职工均可享受营养费吗,可能是困扰很多女性职工们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详情]
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14.36,0.24,1.70%)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杭州网易(307.72,18.18,6.28%)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件核心是,周杰伦音乐版权。 最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同时,驳回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720元,由三被告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4月28日公布12则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使用典型案例。其中,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仿冒费列罗巧克力,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做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人民币1936874.85元的处罚。去年6月3日,根据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投诉,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丝猴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13年11...[详情]
近年来,一大批影片版权方在全国范围内状告多所高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北京、山东、河南、江苏、湖南、湖北等地的30多所高校都成被告...[详情]
宁波海关查获一起涉嫌侵犯世界杯商标专用权案件,查获出口侵权“RUSSIA2018”足球2000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