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从使用方面看,他是指抄录,复制以及其他使用作品的权利。 9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互连网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得到快速发展,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夸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传统的著作权人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网络上的既得利益者则希望网络上的权益能得到传统著作权的扩大保护。...
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互联网正逐步深入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领域。而作为一种重要的宣传途径,互联网在促进作品广泛传播的同时,也出现了被部分人加以利用以实施侵权盗版活动的现象,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频频发生!本文主要介绍网络著作权法律责任的承担和侵权责任的认定、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及防止自办网站侵权行为发生应当关注的几个问题,并提出当务之急在于强化全社会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详情]
当您的著作权受到侵权的时候,需要做出正确的维权,想公安机关或是相关的部门报警。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详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在2018年11月19日,对今日头条违法发布同仁堂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处方药非法广告,共计罚款300万元。日前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今日头条”软件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6年6月起,今日头条为广告客户发布数条广告。其中包括:为北京京一中医医院发布种牙、口腔CT等相关广告;为哈尔滨焦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眼科激光广告;为北京美冠塔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为老人镶嵌假牙广告等等。经统计,此次违规广告中共涉...
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发现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详情]
11月12日据北京网信消息,日前,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针对今日头条站外搜索结果中出现诋毁革命英烈方志敏同志的不良信息,严肃约谈了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今日头条进行整改,彻底清理相关信息,处罚有关责任人,健全内部机制,完善搜索功能,切实加强信息搜索服务管理,防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信息传播。 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网信部...[详情]
4月9日,有报道称国内几家应用商店厂商已接到有关部门下发指令,要求将今日头条、凤凰新闻、网易新闻、天天快报四款新闻资讯类APP进行下...[详情]
今日头条被观众举报刊登违法广告、虚假广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