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详情]
对于劳动合同,相信很多人都很了解,但是对于劳务合同您了解多少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详情]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为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记者特意向宁波象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劳动者最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解决办法,结合案例,与大家说说和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几个热点小知识。劳动合同不给签,员工索赔双倍工资2015年9月,55岁的老陈开始替象山某公司收鱼货,当时双方未就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商谈,也未签署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年薪85000元。在老陈替该公司兢兢业业收鱼货的时间里,却并未准时收到每个月的工资,有时甚至间隔好几个月。2016年8月,老陈提前向该公司总经理郑某表示一年期满后将不在此处继续工作,并多次讨要拖欠工资。11月,郑某终于将最后一笔工资支付给老陈,但累计金额只有76...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详情]
近年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倍受各界关注,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但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8月18日,南昌市教育局通报两起在职教师暑期违规补课处理情况,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暑假期间,南昌市教育局、青山湖区教科体局开展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明查暗访活动,查处了两起违规补课问题:南昌现代外国语象湖学校两名在职教师违规校...[详情]
近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发文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其中招生条件要求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详情]
江苏连云港一企业主在经营石英石加工厂期间,将100多吨酸废水排到河里,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最终,企业主王升杰被判赔偿5万余元,他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