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详情]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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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在工作中,一般都属于弱势地位,但是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女性职工是有一定的保护的,所以今天小编就想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国家对女职工的特...[详情]
各地复工复产正在进行中,安徽省总工会日前发布提示,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抗疫时期有关政策的规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稳定劳动关系。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用人单位不能以曾患传染病为由拒绝录用。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平等的就业权,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残疾人,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除对特殊工种有特殊要求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曾患有新冠肺炎拒绝录用。安徽省总工会提示,因疫情停工和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发放,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一般为一个...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7年年度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5日正式出台《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伴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各种有关网络消费及维权的消息,引起网民关注。网民期待在加强监管和平台自律的同时,推动电商法早日落地,进一步净化网购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网络维权不易网民表示,当前网络消费猛增的背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详情]
今年以来,泸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监督作用,采取“233”措施,将监督维权工作阵地前移,有效提升了职工安全生产维权服务水平。“2”即健全两大体系:一是在县总工会、乡镇(园区)基层工会成立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服务工作中心(站),在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服务点,并配备工会干部为安全生产专职群众监督员,构建形成“县有中心、乡镇有站、企业有点”的“三级联动”监督体系。二是出台《泸县安全...[详情]
12月27日消息,《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26日在广东省政府官网上公布。...[详情]
近年来,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益为人所知。“十面霾伏”中,许多长期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们却鲜见防护。本次两会上,委员们将关爱的目光投向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