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赡养老人所指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包含孙子女。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详情]
越来越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随着人均寿命持续增长,需要更多的养老住房。今天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老人适合投资养老房吗。...[详情]
帮小儿子盖房子、置办结婚家当、看孩子,晚年却得不到小儿子赡养,在这种情况下,句容80多岁的潘老太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小儿子张某龙每月给付亲生活费300元、护理费400元。7月31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向报记者介绍了此案的审理情况。潘老太表示,她和丈夫共生育了3个儿子——大儿子张某根,二儿子张某明,小儿子张某龙。可惜老伴和二儿子去世得早,自己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生活较为困难,现在都生活在大儿子家,由大儿子负责日常生活起居。“ 现在小儿子都不来看我,也不给我赡养费。” 潘老太说,自己曾经为小儿子做了这么多事,到头来却得不到他的赡养,说完老泪纵...
湘潭县谭家山镇82岁的陈某因不满媳妇,一怒之下纵火烧掉自家杂屋,还试图寻短见。4月18日,谭家山司法所透露,当事双方在司法调解协调下,达成刑事和解。案发后,谭家山司法所曾接到当事人陈某的申请,对于案件中的民事纠纷及家庭矛盾进行调解。原来,陈某和儿子儿媳同住一个屋檐下,因积怨导致关系破裂,陈某才做出纵火烧屋的冲动之举,号称“我不想活了,烧完房子打算去殡仪馆。”对生活无望的陈某,在...[详情]
据泉州广播电视台报道,4日晚上七点多,有人将两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遗弃在市区文庙广场南音社门口。周围热心市民纷纷在谴责这样的行为,并有市民拨打了报警电话,鲤城区海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寒风瑟瑟中,到底是谁,竟然做出这样违背道德的事情呢?两八旬老人被遗弃在文庙广场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张警官介绍,昨天晚上七点多,他们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文庙广场南音社,当时有不少市民...[详情]
2015年7月22日上午,一起关于老人赡养费的案件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杨先生一纸诉状将与自己30年未见的妻子和孩子告上法院。...[详情]
60岁的慈溪范女士(化姓)焦躁极了,本该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可她却成了疾病缠身的独居老人,因为没有抚养过两个女儿,如今女儿拒绝赡养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