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包括哪些 国家公职人员包含: 1、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2、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 3、其他公职人员(但必须同时具备三点:1、单位是公有性质。2、本人为在编人员。3、依法履行职务)。 二、公职人员犯罪的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
受到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一)对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详情]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那么公职人员可以经商吗?公职人员经商什么处分呢?...[详情]
我国“超生开除”仅适用於公职人员3月25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多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将给予开除处分。媒体将之概括为“陕西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多生两个子女将被开除”。而就在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刚举行发布会,明确“用人单位无权开除生二胎员工”。两者是不是矛盾了呢?其实,关于计划生育的国家立法是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人口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
近日,有网友发布信息称,华阴市华西镇政府一公务人员诱骗、胁迫一名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6月30日,记者从办案民警处获悉,经调查两人属男女朋友关系。初次发生关系时,少女已年满14周岁,因此不予立案;华西镇政府回复,涉事男子为该镇职工,属工人身份,根据警方结论按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网友发布信息:15岁少女遭人诱骗胁迫网友发布的是以少女母亲名义所写的一份反映材料,其中显示,华西镇政府...[详情]
3月27日,在回答记者关于公职人员吸毒情况提问时,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刘跃进称,公职人员吸毒目前在我国没有太突出、成规模的发展。当日,《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对外公布,国家禁毒办就中国吸毒人数、毒品来源、毒品贩运情况等发布相关信息。近年来,国家禁毒委员会每年定期发布毒品形势年度报告。《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中提及,我国吸毒人群多元化特点明显,在当年明确登记职业信息的...[详情]
近日,湖南多地再曝公职人员涉毒案件。...[详情]
6月20日,被告人田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