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保持并且维护自己名誉的一种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核心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名誉权,是人们依法可以享有的对自己所获昨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的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南通市和名誉维护权,公民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品德以及声誉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损害他人名誉,败坏他人形象,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行为人对权利人造成精神损害的赔偿,名誉侵权因为是在品德、才干、声望和信誉等方面对权利人进行攻击或者污蔑,所以最直接的伤害就是权利人的精神损害,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飞速的年代,诽谤所造成的后果影响确实很难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于权利人的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权利人的名誉并且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来消除被侵害的名誉,但是有些损害一旦形成,已经无法恢复,例...[详情]
2月27日深夜,作为血友病吧的吧主“蚂蚁菜”(网名)在血友病吧发帖称,在2月26日收到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刘陕西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蚂蚁菜告上了法院。2016年1月,百度贴吧“血友病吧”经历了一场商业化的风波,原吧主“山东老八路”(网名)和“蚂蚁菜”被换下,新吧主被质疑靠花钱取得资格。其间,蚂蚁菜也在知乎等网站发表文章将矛头直指陕西医大血友病研究院院长刘陕西。1月12日,百度就热门疾病贴吧被出卖一事发布对外公告:病种类贴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只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百度在此后的声明中表示,“由于贴吧聚合了大量精准、细分的用户群,使得很多高人气吧天然具备营销价值。特别是...
马蓉王宝强离婚案落幕,马妈妈名誉权胜诉,造谣者是王宝强律师?这几年的娱乐圈里面有很多明星结婚的,这很令粉丝们开心的,但是也有一些离婚的,感情破裂的,就比如贾乃亮和李小璐还有王宝强和马蓉。尤其是王宝强和马蓉离婚大战。真的是轰动了整个娱乐圈了,尤其是他们的离婚案件,自从两人在微博公开离婚声明之外,两人就开始了一场长达两年多久的“持久战”!就在近日,这场离婚大战终于快要落下帷幕了!据...[详情]
8月27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表示杨紫名誉权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8月7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被告史*琴因发布涉及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被判在其个人社交平台账号首页置顶发布致歉信,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随后,杨紫工作室转发并说道:“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详情]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公众发声的重要平台,很多人借助网络贴吧、论坛,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但也因为互联网的“隐蔽性”,让很多人放松自我约...[详情]
4月3日,根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判决被告向王源致歉,并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失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