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物业是没有义务建立活动室的的,物业是维护小区的,跟建造规划无关!可以要求提到社区去,社区可以做这个事。 根据建设部1994年3月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履行的义务有: ①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 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③ 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④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详情]
小区楼道内的照明灯给居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则备受关注。那么物业有义务代收楼道照明费吗?今天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详情]
物业是做什么的?物业是否有义务管理小区内空气污染?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佰佰安全网寻找答案。...[详情]
执行法官将赡养费交到姚大爷手中“谢谢你们啊,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难得你们还为我着想,把钱送到我这里来,给你们添麻烦了”姚大爷握着执行法官的手,眼眶已经湿润。姚大爷已是74岁高龄,三个儿女都已经成家立业,俗话说“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但是,姚大爷其幼子姚某却无视道德与法律,拒绝赡养自己的父亲。2015年,姚大爷与其子女因赡养纠纷闹上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赡养协议,姚大爷由其幼子姚某负担,其妻由长子负担。2016年,姚某却无视协议,拒交赡养费,无奈之下,姚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姚某支付2016...
60岁的慈溪范女士(化姓)焦躁极了,本该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可她却成了疾病缠身的独居老人,因为没有抚养过两个女儿,如今女儿拒绝赡养她……为了让女儿们负担她于2016年花掉的2万多元医疗费,以及将来每个月给她500元的生活费,范女士起诉到了慈溪法院。年幼时父母未履行抚养的义务,成年了子女就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昨天,慈溪法院给出了答案。身体每况愈下希望两个女儿承担费用范女士离过两次...[详情]
一名50多岁的女士从小区31层高楼楼顶坠下身亡,深圳市南山区警方通报为自杀。据家属反映,女士随女儿和外孙住在一起,有小区邻居透露这位外婆曾抱怨带小孩压力过大。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不禁发人深思:老人该如何帮儿女带孩子?老人该如何缓解自己的压力?儿女该如何与老人沟通? 老人带孩压力大你知道吗? 悲剧:大妈31楼坠亡曾抱怨带小孩压力大 3月23日上午10时许,深圳...[详情]
假离婚之后,房子全给了儿媳,儿子还能要回来吗?丈夫去世了,儿子在国外,夫妻共同的房产能直接过户到儿子的名下吗?这些问题在咨询律师后都...[详情]
老人家随后说出了大儿子的电话号码。于是,民警随后帮其拨打电话,但是话没说两句,对方否认与老人的关系后,立即挂掉电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