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荣誉保持权,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誉可以保持归自己本人所享有,保持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包括荣誉称号、各类的奖励、表彰以及荣誉职衔等等。 第二,精神利益支配权,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有精神利益的自主支配权,所谓的荣誉权的精神利益,指的是民事主体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尊敬、敬仰、崇拜及荣耀满足等精神待遇和精神感受,这种精神利益可以占有、控制、利用,但不得将这份精神利益转让他人享有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三,物质利益获得权,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权所带来的物质利益归民事主体所拥有,一般来说,伴随荣誉权的都是组织或者机关的物质奖励。 第四,物质利益支配权,民事主体对已经获得的...
荣誉权是社会对公民正面的积极的评价的体现方式,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一种权利,不容他人非法剥夺或者非法占有,那么,荣誉权受到侵害如何维权...[详情]
英雄司机涉恶被捕6年前,眉山的哥江龙(化名)雨夜救人,在群众的一片赞许声中,他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6年后,江龙因涉嫌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被人举报。在群众一片指责声中,他又从领奖台上重重摔下。7月31日,记者从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证实,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接群众线索,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江龙、何华(化名)、丁军(化名)等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从英雄司机到被人举报,6年时间,发生了什么?他的温度的哥雨夜救人获评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百度输入眉山江龙字样,有关他义举的报道,不胜枚举:“中国好司机坚持助人为乐”“的哥提前准备爱心坐垫”“眉山的哥江龙...
顾客排长龙、满屏炫富照、荣誉证书数不清……近年来,很多年轻人的朋友圈,时常转发一些时尚、流行的“网红”产品。“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有些“网红”产品的“爆棚”人气,实际上是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造假炮制的。“网红”产品“气质”:功能神器、荣誉等身、浮夸炫富近年来,一些“网红”产品以众人追捧、竞相购买的热销形象引人关注。在全国著名城市商业街,常有一些餐饮或服饰店的门前顾客排成长...[详情]
英雄司机涉恶被捕6年前,眉山的哥江龙(化名)雨夜救人,在群众的一片赞许声中,他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6年后,江龙因涉嫌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被人举报。在群众一片指责声中,他又从领奖台上重重摔下。今天,我看到了一个故事——《小燕子挂勋章》。这是一篇简短的童话故事,但从简洁的语言中让我懂得了一个刻骨铭心的道理——荣誉永远属于过去。它时刻提醒着我,让我忘掉过去的成绩,不断地努力...[详情]
命令指出,张超同志矢志强军报国,倾力精武强能,勇于攻坚克难,坚守高尚品德,在每个岗位都拔尖过硬,先后数十次参加和完成战备巡逻、海上维...[详情]
今日联合国环境署宣布:因带动5亿人参与低碳生活,并将碳减排量转化为种植在荒漠化地区的1.22亿棵树,支付宝蚂蚁森林获得联合国最高环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