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详情]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详情]
女性职工在工作中,一般都属于弱势地位,但是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女性职工是有一定的保护的,所以今天小编就想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国家对女职工的特...[详情]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具体残疾人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权呢?一起来探个究竟吧。...[详情]
3月7日上午,工会界别的联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玲就促进居民消费升级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认为应大力推广空中观光旅游。图为苏玲在修改提案。“在雾霾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治理的情况下,我呼吁有关方面重视雾霾对劳动者尤其是像环卫工、快递员、道路养护工、交警等户外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积极研究相关劳动保护办法,必要时可为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3月7日10时许,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在小组讨论上发声。在场多位委员点头表示认同。近年来,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益为人所知。“十面霾伏”中,许多长期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们却鲜见防护。本次两会上,委员们将关爱的目光投向了这一群体。越“...
连日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英语(精品课)老师刘伶利患癌症被学校开除,法院判决未履行”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8月19日,兰州交通大学校方回应,目前正在联系家属,协商解决此事。佰佰安全网带你了解相关的劳动保护知识。刘伶利的遭遇让无数人唏嘘不已,患病本身就令人难过,若单位再如此绝情,则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单位是否可以开除患病职工?患病职工享有哪些权益?8月20日就...[详情]
江苏连云港一企业主在经营石英石加工厂期间,将100多吨酸废水排到河里,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当地环保协会就此提起公益诉讼,向其索赔10万余元。澎湃新闻从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获悉,近日,该男子王升杰被判赔偿5万余元,他还要在2年内提供总计960小时的环境公益劳动。法院人士说,这种以“替代性劳动”的方式,解决了污染者对环境修复资金偿还能力不足的问题,判决方式“新颖”。2012年下半年以...[详情]
李克强总理在这里会见了600多名来自全国的先进个体工商户代表。...[详情]
为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近日向社会公布一批拖欠劳动报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