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即使只是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处罚? 对于低于最低工资...[详情]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视觉中国 图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社部日前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看有哪些“干货”——什么情况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指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拖欠工资情形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
昨日,人社部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详情]
9月12日人社部消息,近日该部部长尹蔚民签署部令,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于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6类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要向社会公布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息。6类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包括哪些?办法规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详情]
桃花派出所的民警李长和1995年从警校毕业已经工作了20年。最近5年他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清欠工资专员”,除需完成日常工作,他还要帮...[详情]
4月18日,湘潭市人社局通报了今年的3起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