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权法立法讨论中,不少学者提出以总有解释和规制集体所有权,但被主流物权理论斥之以当代各国民法并无总有制度。各国没有中国也不能有,与各国有中国也得有,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体现了主流物权理论的基本特征。但主流物权理论为什么就不能想一想,“当代各国”之所以没有总有,可能是因为其社会生活没有需要,而不是因为总有本身不行。集体公有,是“当代各国”所没有的,在中国却普遍存在。在农村,这是指以一定的村、乡区域为基础的、以土地为主要财产的、以一定的村民或乡民为成员的经济共同体,通常称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这是指因40多年前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形成的、以互助合作劳动为纽带的、以在职的职...
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详情]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五十八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是需要保护的,主要包括如下: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详情]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那么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详情]
在官员的私家车中装上定位仪,然后尾随跟拍,再利用拍摄到的官员“违法违纪”照片或者视频,对官员实施要挟敲诈钱财。这样的一条“致富”路的设计,出自湖南省长沙市4名犯罪嫌疑人之手。 不过,这伙人并未得偿所愿。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了这4名犯罪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7年以来,李某、刘某、阳某、王某到长沙市内的多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了包括周某在内的6名作案对象,在其所属的6辆私家车上安装了定位仪,并跟踪拍照。“我们事先到大一点的单位踩点,主要找四五十岁的领导干部,然后在领导的车底装定位装置,跟踪他们,看他们是否有违法违纪,有的话就...
湖南省安乡县法院商人吴正戈因不满益阳市中级法院和益阳市赫山区法院裁判,对两法院多名法官及家人行踪进行定位,并实施跟踪、偷拍,之后进行举报、曝光。今日(25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吴正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2018年5月25日,安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益阳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公司)、吴正戈、贺军骗取贷款,吴正戈、张李理、周亮侵犯公民...[详情]
2013年6月16日,犯罪嫌疑人楼某某、金某春伙同金某才为了阻止他人进入某市一大学工地施工,遂用事先准备好的兑了水的汽油在大学工地简...[详情]
坚持有错必纠,积极稳妥地甄别、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人民日报》2月15日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2...[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