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9年对养老金的转移做了详细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单位缴费的12%。 也就是说,如果你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你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全部转走,另外单位为你缴纳的20%养老金里面,你可以转走12%。 办法还规定,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
如何化解孕妇的产前恐惧心理?很多准妈妈在待产时,甚至是在怀孕早期就会开始担心自己的分娩过程,比如,分娩究竟有多疼?会不会出现难产情况?实际上,对分娩产生恐惧心理会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健康发育,所以各位准妈妈在怀孕后一定要学会化解这些恐惧心理。 对于孕妇的产前心理辅导,如何化解分娩恐惧心理的方法,把对分娩的恐惧转移到别的方面,我们来看看扬子妇科医院的专家怎么说。 分娩是一个自然...[详情]
在孕期以及即将分娩时,准妈妈可能会焦虑、紧张。那么,孕妇紧张害怕怎么转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详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在其官网发布了2019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30户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黑名单”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列入黑名单事由、涉及拖欠的金额等内容。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将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提高失信违法的成本。据了解,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视觉中国 图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社部日前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看有哪些“干货”——什么情况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指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拖欠工资情形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详情]
#抗击妮妲#据惠州电台最新消息:可能在早晨4到6时、在广东大鹏湾至大亚湾一带登陆,将出现50年一遇的风暴潮,巽寮湾、港口将出现风暴潮极值,造成严重影响。石化区海潮可能超警戒80厘米以上,超高潮可能持续到早上9点。持续时间非常长,目前,大亚湾急需人员和沙包。当地扩大人员疏散范围,将提岸抗浪50年一遇以下的地区居民,以及临近滨海的新建楼盘居民纳入转移范围。大亚湾成为本次防台抗台的重...[详情]
“单身证明”是否可以取消?西安目前情况如何?华商报记者多方采访,为你解答这些疑问。...[详情]
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网络钓鱼、网络欺诈已经逐步向移动终端转移,网络欺诈形成了三种复合模式。调查结果显示:三成用户遇过网络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