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口说无凭” 2015年年初,初次找工作的小唐就曾掉进求职陷阱。小唐2014年毕业于山东某重点高校,考研失利后,他决心步入社会找工作。2015年春季招聘刚刚开始,他就在招聘网站看到一家公司正招文案,称转正后初期工资至少4000元,此外五险一金、双休、带薪年假等福利一应俱全。求职心切的他便来到这家公司应聘,发现这家公司笔试、面试等各方面程序显得都很正规。一周之后,公司终于给他通知,他顺利通过了考试,并且可以马上上班。 入职后,公司领导与他们这批新人进行了一次会面。领导说我们会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通过后,就可以签合同成为正式员工。因为很多同学找工作时都是马...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详情]
怀孕的王女士入职3个月后,被公司以试用期内业绩不合格为由解聘。为此,王女士提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委“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裁决,该公司诉至法院。3月7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劳动合同解除行为违法,一审判令双方继续履行。重案组37号获悉,女员工怀孕期间被辞退现象时有发生。有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当事人不能及时足额报销产检、分娩医疗费用,领取生育津贴。针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较易发生劳动争议的实际,北京市二中院通报,该院2015年至2017年审理的相关案件中,女职工年龄主要集中在30至40岁,且因生育“二孩”导致涉高龄产妇劳动争议案数量比重增大,...
三岁男童诊所看牙脸被划伤,家长质疑医生资质。本来想看牙,却不想脸给划伤了,西安市民张女士最近给孩子看牙,就遇到这么一件烦心事,一个礼拜过去了,孩子脸上的伤痕还在,到底当时发生了什么?西安市民张女士:“现在孩子的性格都感觉有变化,见人就害怕,你知道吧。”三岁多的浩浩到底经历了什么,让孩子如此恐惧,事情还得倒回到今年的5月18号。西安市民张女士:“孩子在换气的过程中,可能嘴就闭合了...[详情]
小应在微博上提醒大家注意美容院免费陷阱“我是奔着免费送护肤品试用装去的,没想到一步步落入了圈套。”20岁的大一学生小应接受记者采访时,有些委屈,上周五,她和闺蜜在天一豪景的一家美容院经历了“漫长”的20多分钟,她认为,美容院是借助了街边小卡片上免费送礼品的噱头,才忽悠到她们。“收费不成打人并威胁……”她把事情发到了微博上,希望防止更多人受骗。小应很气愤 冲着免费试用去的,却被...[详情]
近期,“善心汇”特大非法传销案在社会上掀起万丈波澜。今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了我市打击“善心汇”的相关情况,部分宁波籍“善心汇”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