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详情]
原标题:绍兴两兄妹同居生娃 33年不敢给孩子办户口 获悉自己的户口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落实了,终于告别了33年的“黑户”生活,嵊州市黄泽镇人小锋(化名)非常激动。据了解,小锋的父亲魏某和母亲竺某系同母异父的兄妹。30多年前两人相爱并以夫妻关系同居,未办理合法结婚手续,后两人生下儿子小锋。担心近亲结婚生子会被相关部门处罚,魏某一直没有去办理儿子的户口。由于小锋身患残疾,生活很难自理,读到小学一年级便辍学,没有升学方面的压力,小锋没有户口的事情被渐渐淡忘。最近,一直是家里顶梁柱的魏某患了重病,因妻子竺某没有正常的听写能力,他担心自己一旦离世,妻子和儿子的生活会成为问题。小锋的舅舅...
为切实加强社区消防安全,有效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8月4日22时,郑州市一马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巡防员、民警、志愿者等工作人员联合对社区楼院内私拉乱扯、飞线充电,以及对住宿、生产、仓储、经营等综合型建筑场所进行了全方位突击夜查。 8月5日上午,一处居民楼下,检查人员发现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上,车主竟然给小小的充电器加上了自制的“钢筋防盗网”。 队员刘...[详情]
“我到现在都想不通,他那么老实憨厚一个小伙子,咋会做出这么糊涂的事来?”直到现在,老余对儿子余某在雅西高速公路上逆行33公里一事打不开心结。事件男子高速公路逆行33公里检察院对其作出逮捕决定今年10月25日,26岁的四川石棉人余某驾驶小轿车,沿雅西高速公路石棉往汉源方向车道逆行近33公里,中途经过5座隧道,且两次拒绝高速交警要求其停车接受处理的指令,最终在高速公路上被交警拦下。...[详情]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详情]
日前,山东高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欢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将原审法院判处的无期徒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