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背叛国家罪的境外犯罪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详情]
国家安全意义非凡。那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带领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吧!...[详情]
■民警侯爱敏走访老人了解情况。 ■母女相见激动地相拥而泣。 ■贺小艳亲手为为母亲剥葡萄皮。 ■王秀华见到女儿开心地笑了。35年前,一名妇女被人从四川老家拐卖到石市获鹿县。自此之后的三十多年时间里,这名操着满口四川方言的妇女,逐渐成为一直没有户口登记的“黑户”老人。尽管思乡之情愈加强烈,但她却始终未能找到早已长大成人的女儿们。近日,在鹿泉区公安局民警的爱心帮助下,老人终于圆了半辈子的心愿,与亲人见了面。今年7月7日上午,鹿泉区上寨乡派出所副所长兼户籍民警侯爱敏,走村串户了解核实未落户口人员情况时,了解到辖区梁庄村65岁的王秀华老人一直没有户口。为此,侯爱敏决定亲自登门,查清对...
中国的海外利益同样需要维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该法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法律明确,“国家安全”...[详情]
世界互联网大会今日盛大开幕,今天下午,大会首场互联网+论坛举行,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联合百度公司、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共同发起倡议,成立“中国互联网+联盟”。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李士林先生宣读了倡议书。以下为倡议书详文: 李士林:成立“中国互联网+联盟”倡议书,2015年12月16日。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正在兴...[详情]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习近平主席一直非常关心互联网的发展,不止一次发表...[详情]
从29日举行的中国手机网络安全高峰论坛上获悉,国家安全标准委已对安全手机标准立项,意在研究制定手机安全标准,其中将包括关键硬件、软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