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一】 我单位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_________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样本二】 兹证明__________同志,累计从事企业培训相关工作共_____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XXXXX有限公司
叉车通常分为内燃叉车和电动叉车,那么内燃叉车与电动叉车究竟有哪些不同之处呢?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常识。...[详情]
2015年6月2日下午3时许,浦东新区施湾三路航城七路路口,执法人员将路口一违法搭建拆除后,违建人马某心怀不满,开着叉车将一辆面包车铲至高处,随后又铲翻2辆警车。据了解,马某有精神病史。昨天下午1时30分许,执法人员在该路口,将一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不料,违建被拆1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叉车来到路口,将停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铲走,最后将面包车“托放”到一层高的建筑屋顶上。车主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谁知,民警在处置过程中,男子又驾驶叉车将前来处警的2辆警车铲翻。记者从网友发布的照片中看到,被铲翻车辆的外观受损明显。叉车司机马某随后驾车逃逸。...
6月25日7时20分,烟台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芝罘区幸福中路8路车终点站附近,一人驾驶叉车疯狂撞人。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多方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处警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经查,犯罪嫌疑人王志华,男,45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现场1人被撞身亡,10余人受伤,多辆车受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8路车终点站附近发生一起男子驾驶叉车撞人事件。据烟台警方通报,该事件造成1人死亡10余人受伤,多辆车受损。在多方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处警民警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击毙。网传视频显示,一辆蓝色的叉车在十字路口冲向一辆白色轿车,叉刀直接穿进车身,旁边有行人大喊“快刹车!”。其余视频中还有该叉车将一黑色轿车挑起前行的画面。另有一位身着白色衣服的行人用砖头砸向叉车,但并未让...[详情]
“单身证明”是否可以取消?西安目前情况如何?华商报记者多方采访,为你解答这些疑问。...[详情]
改革还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等情况,严重束缚老百姓的手脚和市场的活力。李克强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每个部门都像“击鼓传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