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详情]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详情]
女性职工在工作中,一般都属于弱势地位,但是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女性职工是有一定的保护的,所以今天小编就想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国家对女职工的特...[详情]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具体残疾人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权呢?一起来探个究竟吧。...[详情]
3月7日上午,工会界别的联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玲就促进居民消费升级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认为应大力推广空中观光旅游。图为苏玲在修改提案。“在雾霾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治理的情况下,我呼吁有关方面重视雾霾对劳动者尤其是像环卫工、快递员、道路养护工、交警等户外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积极研究相关劳动保护办法,必要时可为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3月7日10时许,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在小组讨论上发声。在场多位委员点头表示认同。近年来,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益为人所知。“十面霾伏”中,许多长期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们却鲜见防护。本次两会上,委员们将关爱的目光投向了这一群体。越“...
李克强会见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代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历来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举行重大活动、会见外国政要和各国大使递交国书等的重要场所。而在12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这里会见了600多名来自全国的先进个体工商户代表。“首先要感谢你们!”李克强在开场白中说。总理进一步阐释,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支撑起就业的近半壁江山,是就业的最大容纳器之一,而且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方面提供了...[详情]
苏女士在鄞州一幢写字楼做销售,是一名派遣员工。正处于婚育期,和同龄人一样,她憧憬着早日做妈妈。当确认了怀孕后,她当天就在单位分享了这个好消息。正常情况下,单位会适当照顾准妈妈们。让苏女士犹如晴天霹雳的是,5天后,单位提出和她解除劳动关系。佰佰安全网得知此事,对苏女士的遭遇感到莫大的惋惜,对于婚育期的女职工而言应该有保护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对待,而不是职场的歧视和边缘化,接下...[详情]
连日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英语(精品课)老师刘伶利患癌症被学校开除,法院判决未履行”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详情]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诱饵,银行内部员工“牵线搭桥”,借款人被骗取490万,索赔无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