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己,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 第三,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 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详情]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给予如下处罚: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详情]
安全是最重要的,拥有安全,才能拥有生命。从此以后,我每天、每时、每刻都注意安全,那么学生关于安全行为的句子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佰佰安全...[详情]
网购如“雾里看花”,虚假折扣、假冒伪劣、刷单欺诈等种种不规范、不透明的网购乱象,好似白蚁一般吞噬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厦的诚信基石。怎么办?不能寄希望于所有消费者都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今年“双11”前夕,多部委主动出击,重拳“打假”,震慑不法分子,力争还网络购物一个“清爽”世界,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安心、更舒心——今年“双11”即将拉开帷幕,来自货运大数据平台G7的数据显示,11月1日至10日,全国日均货车在途数量已有明显增长,其中增速幅度最大的河北、河南、浙江三省增幅已分别达30%、25%和23%。但对于网购这件事来说,按下购物车里的“结算”键只是第一步。每年“双11”后,包括...
针对近期多地发生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昨天发出紧急通知,部署立即在全国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通知要求,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幼儿园伤害幼儿等恶性事件,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近几年来,幼儿教师虐童频频发生的幼师虐童事件,虐待儿童的行为不仅...[详情]
北京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延期开学 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仍然是北京教育系统的首要任务。”通知要求,各区要在梳理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基础上,充分考虑线上、线下不同模式的特点和有效性,处理好线上教育、线下学习的关系。将线上教育与线下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自主阅读、自主锻炼、自主居...[详情]
高三女生罗某(女)和已毕业的学生陈某早恋。罗某被记过并回家反省一周,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00遍。...[详情]
出租汽车司机王某在工作中发现,几名外国人随身携带不明装备,在军事禁区附近逗留,遂拨打“12339”举报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情况。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