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详情]
在所研究的区域内,平均每10万人中一年内发生的事故次数或死亡人数。因用死亡人数作标准,便于比较,所以一般都以死亡人数作统计标准,下面...[详情]
8月28日,扬州大桥东一商品房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用塔吊吊预制砖块时,其中一块预制砖从高空坠落,砸伤一名女工;8月30日,高邮一施工队开挖管道时,不慎将天然气管道挖破,导致气体泄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这是上周最近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严重危害该市公共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扬州市检察院对外发布近五年来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据了解,2009年以来,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重大安全事故案件48件61人。【权威数据】逾七成事故是因无证施工导致统计显示,2009年以来,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重大安全事故案件48件61人,其中,重大责任事故4...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然而仍有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依然违法瞒报,造成二次伤害,佰佰安全网专注劳动安全知识的小编为大家盘点了近年的瞒报事件,希望能引起各部门的注意。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 2008年7月下旬,河北蔚县发...[详情]
昨天上午,昆山“8·2”爆炸事故涉事企业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吴升宪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一案,在昆山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2014年8月2日7点34分,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于抛光二车间粉尘浓度超标,导致遇火后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人民币。国务院事故...[详情]
4月19日,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详情]
近年来,成年人诱导孩子喝酒酿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逢佳节,合家欢聚,适量饮酒助兴,也是人之常情。然而,一些 家长常常让年幼的孩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