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
佰佰安全网小编根据相关法律了解到,购房遭遇欺诈行为,消费者可申请撤销合同。 总的来说,可以行使合同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及返还财物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买方可据此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并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详情]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59名购房者虽然购房在先,又付了全款,但开发商并未将这些房子在房产部门备案。而是为了换取银行贷款,将购房者们的房子偷偷抵押给北京的信托投资公司。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涉嫌合同欺诈,属于刑事犯罪。 对于北京的这家信托投资公司,当初是以抵押担保的方式为开发商从银行获得贷款,在开发商未能还款的情况下,这些被抵押的房子理所当然归信托投资公...[详情]
交房后,发现套内面积缩水,消费者肯定会不服想要找回公道,索要赔偿,那么,套内面积缩水开发商该赔偿吗?...[详情]
有些开发商会欺骗购房者,骗取购房者房款,那么,购房被开发商欺骗如何维权呢?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详情]
近两年,随着楼市严查的全面展开,河北各地房地产市场逐步规范,楼市违规销售现象得到极大程度的遏制。然而,在严查的“重压”之下,仍有一些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变换花样销售问题楼盘,让一些购房者防不胜防。春季购房谨防违规楼盘陷阱春季伊始,房地产市场也开始“行动”起来。记者调查发现,近几个月尽管河北多地房地产出现降温,但是开发商们却并未“闲着”,暖场促销、刷朋友圈、返乡置业优惠、特价房……可谓能促进销售的方法“悉数到场”。可是仔细筛查这些信息就会发现,这些加紧销售的楼盘中不时会“夹带”着一些问题项目。“东二环地铁项目,均价每平方米5500元,考虑吗?”近日,记者就曾接到这样的售楼电话,...
西安市民蒋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窝心事,她3月份在绿地·曲江名城买了一套房,交了11万首付款,4月份却被开发商告知来退房,因为领导通知“不卖了!”市民:首付交了开发商反悔不卖了“如果四、五月份西安的房价突然下降了,开发商还会让我退房吗?”说起自己买房的经历,蒋女士很是无奈。3月16日,她以6398元/平方米购买了绿地·曲江名城一套88.6平方米的商品房,并缴纳了11.6万元首付款。...[详情]
房屋强拆多数是由房主与拆迁单位协商不一致所造成,从而给居民家居安全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我岳母外出旅游,结果房子被拆了。”12月2日上午,四川德阳城北文昌社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地旁的一片废墟上,德阳市民徐勇夫妇很是气恼,他们介绍说,开发商趁着岳母何显秀外出旅游的时候, 把岳母家一楼一底的房子给拆了。而此时,尚不知情的何显秀仍在贵州旅游。此,楼盘开发商拆迁负责人李强称,这是他们...[详情]
新房子装修好准备入住的时候发现房子遭污水倒灌,房顶多处被泡,而物业和开发商都说没责任,那么到底谁该负责?...[详情]
消费者购买了南岸区一楼盘的商铺,结果接房的时候发现,当初销售顾问宣传的重要信息,如今没法兑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