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拥有其速度快、性能差、保护措施差的性能,因此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会极其严重,大多数造成头部受伤。因此,保护头部对摩托车驾乘人员非常重要。实践证明,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头部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从而,在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摔倒或撞击时,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伤害。如果不戴头盔发生事故时,将会对头部造成直接的伤害,死亡率或致残率大大增加。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如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是一种摩托车驾驶员戴在头部的保护装置。其作用主要是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驶员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事故对驾驶员造成的伤害甚至挽救驾驶员的生命。...[详情]
头盔对保护摩托车驾驶人性命的功能是不容置疑的。在驾驶过程中,如果出现交通事故,那么最容易受伤的就是我们的头部,头部也是人类最致命的部分。那么佩戴头盔可以有效的保护驾驶人的头部。头盔保护头部的原理是,戴头盔者能使被撞的头部相对缓慢地停止,而不戴头盔者若在地面撞击头部时,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而头盔中聚合的球状物却可吸收该撞击力,避免了这些不幸事件的发生。 ...[详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全力以赴打好打赢三年攻坚战,确保至2018年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率达到100%的要求,万宁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工作机制,实行“公安十城管”巡逻执法、“公安十志愿者”执勤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据了解,自2018年7月23至27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周的“戴头盔,拒超载,文明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前期宣传发动行动,拉开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行动的序幕。本次专项整治每天将出动警力180人(抽调交警100人、特警80人)在红专路、文明路、西门路、建设路等8个点集中整治。每个点段由12名交警、10名特警...
6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10起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由于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中不少驾乘摩托车人员头部着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为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自4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在全省部署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其中,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就是重点整治违法之一。按照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详情]
2018年6月18日14时17分许,在汨罗市汨罗镇甘坪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撞倒行人后,摩托车驾驶人逃逸的交通事故,经调查,此人有重大嫌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此人迅速到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同时希望有知情的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联系电话:13873074110廖,18817041122杨。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详情]
一男子醉酒骑摩托“扭秧歌”玩杂技,被开封市祥符区交警发现后进行酒精测试,发现酒精含量爆表。...[详情]
近日,湖北武汉市有名男子,骑摩托车接连飞车抢夺两起。奇葩的是这个劫匪不识货,抢了人家的名牌包竟然直接丢在路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