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杀药品管理制度 1、消杀公司派来的削杀人员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签到后,方可进行消杀。 2、消杀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政府颁发的“除四害”许可证。对消杀工作严格按消杀合同办事,不走过场,对蚊蝇孳生地要做重点消杀。 3、消杀的标准:必须达到《广东省除“四害”管理规定》的城镇除“四害”控制标准。 4、每两月进行一次。进行消杀作业前必须在各显著宣传栏张贴消杀通知。 5、配制、喷施消杀液体农药应穿长袖、裤,戴口罩和橡皮手套。 6、室外喷施时遇大雨、大风天要停止作业。 7、不可随意提高或降低药液的使用浓度。 8、用喷雾器消杀作业时,不可逆风进行工作,消杀作业完成后,应立即...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 协助本单位法人、 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3、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4、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详情]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那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大全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佰佰...[详情]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印发《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加快构建食品安全“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工作机制。《意见》明确了使用违禁药物、制售变质过期食品、抗拒行政执法等十一种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行为,确保黑名单管理能够“对号入座”。规定了黑名单信息采集、核定、社会公布、名单解除以及企业申辩等各项工作的程序、时限,确保黑名单管理规范有序。《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将依法受到处罚外,每月须向所在县(市、区)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监管部门每月对其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原标题:疫苗安全重大事件地方领导应引咎辞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24条,主要针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完善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冷链储运等流通环节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详情]
国家食药监总局22日通报,对查扣药品的数据分析发现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或是造成涉案山东济南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食药监总局已要求各省彻查9家企业虚构销售产品的真实流向,依法严处。 【佰佰安全网知识角落】 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都有哪些?区别又是什么?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提供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详情]
据悉,食药总局要求所有经营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和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的银杏叶药品,并且监督企业...[详情]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药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