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利用这次早会讲话的机会,我要和大家再次谈谈校园安全的话题。 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是我们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如果说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那么安全工作就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高压线。可以这么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这个学期我校安全工作又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临近学校的建筑工程已经开工,施工车辆频繁来往,南华大街热网改造工作也已经全面铺开,更增加了安全工作的难度,同时增加了安全隐患。 因此,这就更需要我们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长抓不懈”工作方针,保障安全稳定。 各位老师, 今天...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详情]
学校安全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前提,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的正...[详情]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
记者18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根据通知,学位授予单位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单位有关部...[详情]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指出,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形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保障体制,构建了研究生培...[详情]
1月22日电 复旦大学官方微博21日发布消息,称2013届毕业生仇思隽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事实确凿,决定撤销仇思隽的博士学位,停止其导师...[详情]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