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背叛国家罪的境外犯罪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详情]
国家安全意义非凡。那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带领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吧!...[详情]
11月24日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并参观了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参观企业展台,并与相关负责人交谈,询问企业发展情况。他指出,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要不断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着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11月24日,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新华社记者 张铎 摄刘云山指出,...
2015年8月31日上午10时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二层多功能厅举行第三场记者会——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新闻中心,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卓泽渊专门解读全面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新闻中心定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二层多功能厅举行第三场记者会,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卓泽渊专门解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插曲:回应移走“江泽民题写的‘中央党校’”门口...[详情]
犯错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近日,新疆依法对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实施减刑。新疆依法减刑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2月1日,新疆监狱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减刑宣判宣教大会在新疆第一监狱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买买提托乎提·买买提肉孜等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依法减刑。经法院审理查明,这些服刑人员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确有悔改表现,裁定对买...[详情]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列为中央全会...[详情]
全国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工作会议30日在京召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