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幼儿园的幼儿以及小学生,因为自己的原因摔伤,比如,跑的过快没有站稳,或者是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没有按照老师的要求,擅自使用体育器材而导致自己摔伤,这种情况下学生摔伤的责任属于自己全责,学校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但可以从道德角度对学生做适当赔偿。 如果是因为学校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各种活动器材具有一定危险性,又没有及时告知学生校园安全知识,导致学生在上体育课或者在运动的时候出现摔伤的情况,学校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具体的赔偿与学生的实际伤情有很大关系。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详情]
租车损坏的责任划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即: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详情]
球员在球场上一旦尽情投入,往往很难把握一些动作的尺度,无意间可能造成自己或对方球员的受伤。那么踢球伤害如何划分责任呢?今天佰佰安全网...[详情]
干尸男童家属对责任划分表不满拒收赔偿 近日,河南信阳市政府有关工作组就“干尸男童”事件,向其家属出示了一份赔偿协议,家属可得到合计133946.15元的赔偿。协议同时对责任进行了划分,协议标明死者和父母共同承担85%的责任。家属对此表示不能接受。男童堂叔李洪严介绍,联合调查组发布相关部门责任报告后,2015年6月2日,他与孩子父亲王新红来到信阳市政府信访办,寻求政府方面的说法。次日,信访办工作人员对家属进行接待,并协商赔偿问题。此后3天,均有市政府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与家属进行协商。5日,法律顾问将赔偿清单交给家属。据家属提供的参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赔偿清单显...
时间已经过去一周,杜先生还在焦虑地等待结果。一周前的1月18日清晨,杜先生的父亲在横穿四川南充市西充县凤鸣镇境内的212国道线时,先后遭遇了三辆车撞击、碾压,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匆匆赶到现场时,杜大爷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警方表示,三名肇事嫌疑人目前已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起悲惨的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进城卖花生遇车祸悲剧发生于1月18日清晨...[详情]
最近几天来,一条新闻在南京一些朋友圈里被转发:7月14日晚上,在南京大厂毕洼路上,3名初中生合骑一辆电动车,跟一辆自行车相撞,导致骑自行车的高女士头部着地重伤昏迷,至今仍躺在医院的ICU里抢救,花费近20万元。如今,背负高额债务的高女士儿子向社会发出求助。那么,3名初中生合骑一辆电动车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又由谁来赔偿? 事故 骑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中年女重伤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的唐...[详情]
不料,英语科目考试开考了,我家孩子还在学校安排的宾馆里睡觉,也没人提醒。”...[详情]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不难看出,商家为了攫取利润,迎合小学生的盲目行为,对孩子们购买“电子烟”的行为来者不拒,是造成“电子烟”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