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出问题,食品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都是消费者维权对象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这意味着,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果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则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也就是说网络购买食品如出现问题电商平台也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食品网络谣言的根治需要多渠道形成合力。那么食物安全谣言如何辟谣呢?今天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详情]
一则关于“交警查摩托被撞死”的交通事故视频9月2日下午开始在广东梅州兴宁市网友微信朋友圈传播,引发网友热议。针对这一情况,兴宁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兴宁公安”9月3日发文通报称,该微信内容与事实不符,系谣言,涉案人员朱某泉已到案。兴宁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9月5日告诉记者,朱某泉是一位滴滴司机,由于经常在路口看到交警查过往车辆就心怀不满,于是想到制造并传播“交警查摩托被撞死”的虚假信息。通报称,9月2日13时许,朱某泉(男,45岁,兴宁市大坪镇人)利用自己手机将一则交通事故现场拍摄成视频,凭空捏造事实后传至网上,并以微信传播的形式散布谣言,引发网友的热议和评论,产生较大的社会...
4月8日,盐城市各大网络论坛纷纷转发一则东台杀人分尸的消息,一时间人心惶惶。9日上午,记者从东台市公安局获悉,此消息为谣言。今天凌晨12点,东台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最新警情通报:“2017年4月8日6时许,我局110接群众报警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社区(原东台镇灶西居委会七组)居民廖某(女,28岁)倒在家中,已无生命体征。接报后,我局立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经法医检验认定,廖某符...[详情]
5月12日,一条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传播,称5月11日下午,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3名小学生与大人去钓小龙虾,结果一名学生落水,大家纷纷去营救,结果3名学生都溺亡了。”消息中还有一段视频。这事是否真实?记者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未找到任何当事人和说法。目前黄花镇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辟谣。 从视频可以看到,三对父母正抱着小孩痛哭,画面令人心酸。微信爆料人称,事情发生在5月11日下午,当时一...[详情]
有网友昨日爆料称,在日本失联的福建女教师危秋洁已经找到,是自己主动失联在日本赖着不想走。危秋洁的爸爸已经回国,但是拒绝回应所有进展...[详情]
2019年4月5日下午,有摄于闵行报春路一面馆门口的图片,并配“一小孩被男子拐走”等文字内容,在部分微信朋友圈流传。经闵行警方核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