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文明上网公约 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不要进入营业性网吧; 要自尊、自律、自爱,不要浏览不健康网站; 要争做网络文明使者,不要传播有害的信息; 要善于利用网络学习,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 要正确处理网上聊天,不要随意地约会网友; 要注意运动休息时间,不要长时间神游网海; 要能分清善恶与美丑,不要侮辱和欺诈他人; 要懂得理解尊重父母,不要影响和谐的家庭; 要听老师的谆谆教导,不要荒废自己的学业; 要积极举报违法网吧,不要利用网络去犯罪。
慎交网友。孩子通过即时通信交友,是老师、家长应特别重视的问题。网络空间,虚拟是其特征。正因此,很难通过它真正地认识某个相交的网友。这就像俗话所说“隔着口袋买猫”一样的情形。在交友时,一定要告诉孩子:没有现实生活的接触,千万不能轻信对方。自己也不能随意把家庭和个人的姓名、照片、住址、电话及各种帐号密码、收入情况等重要信息向外泄露。更不轻易应约单独与未经接触、不能完全信任的网友会...[详情]
(1)安装正版杀毒软件、个人防火墙和上网安全助手,并及时升级。 (2)使用带有漏洞修复功能的软件,定时打好补丁,弥补系统漏洞。 (3)不浏览陌生网站,不随意下载安装可疑插件。 (4)不接收QQ、MSN等传来的可疑文件。安全级别最好选择为“高”! (5)上网时打开杀毒软件的网页监控功能。IE上网的安装畅游巡警! 能检测网页病毒的! (6)把网游、QQ等重要软件加入到带...[详情]
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研了解各方面立法需求的基础上,拟定了网络安全法草案。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作了关于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说明。他指出,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
12月19日晚,东莞市寮步镇的杨先生无意中发现,他10岁的儿子竟在微信上花20元买了10部小电影。而这些小电影,竟然是淫秽视频。令他更为惊讶的是,不仅他儿子一人购买了这些视频,孩子所在班级的其他微信群里,也有人以2元一部的价格向学生售卖黄色小电影。前日上午,杨先生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并作了笔录。昨日下午派出所回复杨先生称,该所已受理此案,因微信及QQ均属于腾讯公司,需要前往深...[详情]
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该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先后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2015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网络安全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网络安...[详情]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今起实施,对个人使用网络实名制等方面做出规定。...[详情]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昨日正式发布,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