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一)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生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详情]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详情]
国家应该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科研单位和协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下面让佰...[详情]
透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用心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那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详情]
北京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继今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和制定,今天,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在国家规定和授权的基础上,北京网约车细则细化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相关许可和要求,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期为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要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车辆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车辆的排量、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3月21日记者从吉林省食药监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组织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生产的65家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调查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因生产假药、劣药被依法处罚的企业59家。其中,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4家;拟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4家;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47家...[详情]
近期,随着郑州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第二战役”的打响,郑州交警一大队按既定方案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加大了同辖区办事处的信息互通与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乱象。9月11日,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璐接到辖区经八路办事处反馈信息称在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东南角的人行道上存在机动车违停现象,其中有的车主为了逃避违停处罚把车牌给摘了。...[详情]
近期,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成都、贵阳等地网约车细则纷纷出台,山东省内目前仅青岛市出台了网约车细则。...[详情]
6月12日深夜,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队民警对辖区车辆进行检查时,竟然查获一辆大客车严重超载。面对交警查处,司机称自己快退休了,本打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