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0万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详情]
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0.2%和11.6%。那么,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分类呢?佰佰安全网和您一起来看一下!...[详情]
22日,玉磨铁路西双版纳勐腊段上龙茵特大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2人受伤,无人员死亡,伤者已送至医院治疗。据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通报,5月22日8时11分,由中铁25局承建的玉磨铁路勐腊段上龙茵特大桥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辆轿车被塌下来的钢柱压住,导致2人受伤。受伤人员已送勐腊县人民医院救治,无人员死亡。目前,铁建办、安监、路政、西双版纳勐腊镇、消防、施工单位等部门正在积极组织抢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损失尚不明确。安全事故,虽然是我们预料不到的,但是,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佰佰安全网认为,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然而仍有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依然违法瞒报,造成二次伤害,佰佰安全网专注劳动安全知识的小编为大家盘点了近年的瞒报事件,希望能引起各部门的注意。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 2008年7月下旬,河北蔚县发...[详情]
4月19日上午,有网友称天津西青区一药厂发出巨响,疑似爆炸。目击者称,事发时震感强烈,看到药厂方向冒浓烟。今日下午,天津市西青区政府官方微博通报称,10时许,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人员搜救、事故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有现场视频显示,一处带有“博爱制药”标识的三层建筑物上方冒着浓烟,周围可见停有两辆消防车,附近围有不少市...[详情]
近年来,成年人诱导孩子喝酒酿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逢佳节,合家欢聚,适量饮酒助兴,也是人之常情。然而,一些 家长常常让年幼的孩子...[详情]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离家到餐馆就餐,这一变化使得我国的餐饮业也迅速发展繁荣起来。由于餐饮业食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