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停止侵害,所谓停止侵害,是指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尚在进行的情况下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人民法院正在处理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侵权人依旧我行我素,尚未停止对权利人的侵权行为,那么办案人员会首先对行为人进行法制教育,劝其自觉停止侵权行为,如果侵权人既未停止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批评教育,那么人民法院会责令其停止侵害,如果侵权人仍不履行,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采取训诫,责令侵权人具结悔过、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使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第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礼道歉,在公民或者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人民法院要求侵权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
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须有侵犯网络著作权的不法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规定了各种不同的侵犯著作权的使用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发表的作品公之于众,侵犯其发表权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侵犯了其他作者的发表权、改编权或获酬权;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详情]
俗话说得好,平安是福。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安危,学生的安全又关系着父母和全体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好友的幸福与欢乐。家庭的幸福和社...[详情]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清单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李克强总理在5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当天会议决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取消、合并等再减少一批职业资格,将剩余职业资格列入目录。“尤其要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李克强强调,“对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政府必须管住那只‘闲不住的手’!”归根到底是各级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现在新职业、新业态这么多,政府一定不能上来就管死,更不能再延用老办法,一个一个发资格证。”李克强会上说,“该监管的必须监管到位,但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一定要坚决取消。在这方面,政府必须管...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29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绝不意味着防控工作标准降低、防控力度减弱,而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4月30日零时起,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调整为二级,并相应调整防控策略。陈蓓说,首都疫情防控不同于其他地区,对全国疫情防控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要深刻认识首都疫情防控的特殊重要性,做好应对较长时间疫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全力以...[详情]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拔地而起的高楼里,然而小区居民楼高空抛物事件也已屡见不鲜,给他人生命安全和家居安全生活带来严重威胁,甚至有人因此丧命。因此居民时刻规范自身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高空抛物,被人们形象的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今年5月25号,西安市兴善寺西街一小区内,路女士的爱车被楼上住户扔的两袋垃圾砸中,车顶被砸出了手掌大的一个坑,前挡风玻璃也被砸碎。...[详情]
4月16日,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的山东雅博教育培训学校发生一起命案,学校两名教员在控制一名13岁学生的过程中致该学生窒息死亡。...[详情]
转个校,学籍没转,现在会考开始报名,回到原校却被告知要交8000元的“学籍管理费”,否则就不能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