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餐馆摔倒餐馆负责赔偿情形: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得知,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设施不当,设施存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关,那么酒店就必须承担责任。如果酒店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酒店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客人餐馆就餐被烫伤餐馆承担的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定的义务,餐馆经营者对就餐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一定的尺度和范围,如果经营者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标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得知,饭店方不能证实自己在提供服务时已尽充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不能证实损害系客人自己所造成的,因此对于客人在饭店就餐时被烫伤,饭店方应承担责任。 ...[详情]
顾客在餐馆摔倒餐馆承担责任情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其中第六条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得知,客人...[详情]
记者从安徽省食药监局了解到,安徽将从本月起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大米、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大米、方便面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食品安全。据悉,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省大米、方便面以及存在类似工艺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药监部门通过查验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台账等,重点检查企业出厂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销售记录是否完整;企业对大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米和黄粒米等、方便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面等的处置措施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7月18日在重庆晚报刊登的《行政文书送达公告》 7月18日,重刊登的一则《行政文书送达公告》引发了读者热议:这份公告中的江北区“最小一家餐饮店”违法收入171万余元,结果被罚款3425万余元。这个一眼能望穿的小餐馆,为何会被处罚如此高的金额?昨日,打探得知,这是国家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之后,相关部门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者的从重处罚。打探:店家已关门转让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公告中提到...[详情]
据昆山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31日下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杜小刚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担当把安全生产工作一抓到底,全面摸清底数,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严管重罚,坚决关停高危高污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切实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旭东,市...[详情]
记者看见厨房四壁乌黑,垃圾桶和没有任何遮罩的煤气罐放在一起。不到5分钟时间内就有十几个身穿制服的外卖小哥前来取餐。而在不远的另一家餐...[详情]
近两个月来,沙坪坝、南岸、江北、渝北、九龙坡、北部新区等多个区的餐饮店连续发生盗窃案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