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与有关人员应全力以赴,进行救援,采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处理原则如下;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
一、交通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措施 (一)案例 1:山西沁源二中21人被拉煤车轧死 2005年11月14日凌晨,山西沁源第二中学学生出早操时,一辆拉煤车冲入学生队伍,造成21人死亡、18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获得432万元赔偿。 2:山东临沂12名儿童死亡 2005年3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民办“小神童”幼儿园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金杯牌面包车,在运送22...[详情]
为了减少校车事故对学生伤害,学校制定了一套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接下来佰佰安全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详情]
旅游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佰佰安全网的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让人们对于旅游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有所了解。...[详情]
安全生产不仅是喊口号、发文件,更是要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徽省霍邱县境内某矿业公司在作业中,因未对操作工培训上岗、阻车器失灵等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该公司负责人刘洋(化名)被追责。日前,霍邱县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刘洋有期徒刑二年。2013年3月14日6时许,陕西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在承包安徽A矿业集团二采区铁矿石开采生产期间,3号副井推车工李某某未经培训上岗,工作中连车带人坠入井下身亡,并砸中井下145米水平处的罐笼,致罐笼内工人冷某受伤,陈某、张某坠入井下身亡。刘洋系陕西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经理,负责承包的安徽A矿业集团公...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然而仍有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依然违法瞒报,造成二次伤害,佰佰安全网专注劳动安全知识的小编为大家盘点了近年的瞒报事件,希望能引起各部门的注意。河北蔚县矿难瞒报事件 2008年7月下旬,河北蔚县发...[详情]
安徽铜陵发生一起矿山安全事故 致2人死亡1人失联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1日消息,2020年6月30日17时左右,安徽省铜陵市金泉铅锌矿2名职工在进入井下排水作业时晕倒,铜陵有色矿山救护队于当日18时34分搜救出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在搜救过程中,1名救护队员因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截至目前,仍有1名工人被困井下失联,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中。...[详情]
4月19日,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详情]
2018年1-2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9起,死亡163人。其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39起,死亡99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