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者应当承担民事及其刑事责任,主要看造成的后果及故意程度。如果情况严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涉嫌放火罪,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也规定,被认定放火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其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小编认为,首先,森林是有许许多多的树木组成在一起的,高矮很相近。雷击和闪电只会烧到单独的一个树。 打个比方吧:用一个钉子订你,你会感到疼,但是用一个上面的钉子高矮一样来组成床,你躺上去,就不会觉得疼了,闪电对森林也是这个效果。 其次,闪电往往伴随着强烈的降水,如果降雨量及雨强达到一定程度时,雷击引发的火源则会自动熄灭,不会有森林火灾发生。 火源是引起森林火灾的活因子。当森...[详情]
小区火灾比较危险,那么小区火灾烧毁车辆怎么赔偿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详情]
6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日前,台湾一名施姓青少年因一时好玩,在台北市万华区纵火烧摩托车,现场观看后由54岁友人符姓男子载离现场。警方根据线索透过社群软件追踪到施某,25日上午在桃园市拘提到案。台北市警察局万华分局于14日清晨5时7分接到报警,指辖内西宁南路附近发生火灾,立即派昆明街派出所警察到场查处,并通报消防队到场抢救。火势扑灭后清查,共造成8辆摩托车全毁、3辆半毁、1辆轻微损坏,还有附近停放的3辆汽车轻微受损,幸无人员伤亡。警方初步调查怀疑是人为纵火,并由昆明街派出所、万华分局侦查队、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队科技侦查队组成项目小组,立即调阅外围监视器进行调查。...
火灾是日常生活最为常见的事故之一,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沂南一蔬菜大棚被大火烧毁 疑遭人纵火过年本来是蔬菜销售的旺季,沂南县苏村镇大安村的刘大哥忙活了大半年的蔬菜大棚,本指望这段时间能有个好收成,不成想一夜之间被人烧了精光。据报道,一夜之间刘大哥家的大棚便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只剩下了钢架子。沂南县苏村镇大安村村民刘正武说,“地里种的黄瓜刚结瓜就烧坏了。黄瓜隔一...[详情]
一名男子准备趁夜深人静的时候拉车门碰运气偷点东西,一连拉了二十多辆车,好不容易碰到一辆没锁车门的,车里竟然还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气急败坏之下,男子竟然用打火机把人家车给点燃了。5月20日凌晨4点,一辆停放在兴业南路后湖四路路边的一辆本田轿车突然起火燃烧。经过扑救,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烧破,驾驶室和中控台被不同程度烧毁。车主介绍,他就在路边店铺上班,因为车里没放值钱物品,所以车...[详情]
2015年10月3日凌晨,鹿寨县某小区一辆别克私家车发生火灾事故。该起火灾当中,别克车被完全烧毁,幸运的是并无人员伤亡。事件具体详情...[详情]
为了发泄不满,纵火报复,久而久之,竟然难以自控,龙井市一名男子纵火成瘾,3年纵火26次,烧毁70余户房屋,从纵火中寻求刺激,获得快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