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经理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公司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
1、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详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今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温州永嘉县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厂生产的椒盐小麻花(油炸类糕点)被列入不合格产品。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作为检验机构,在平阳县家友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永嘉县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厂生产的椒盐小麻花(油炸类糕点),发现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4mgKOH/g,比标准规定≤5mgKOH/g高出28.0%。食品酸价过高,会导致食用者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标称瑞安市利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皮、标称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均因菌落总数检出值不达标,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
10月31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了2017年第一期重大节会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 高密市坤朋酒楼使用的香椿芽咸菜亚硝酸盐不合格,被罚款5000元;潍坊东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筷子大肠菌群不合格,依法被给予警告;潍坊市寒亭区鑫玉酒店使用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寒亭区一家人小锅店酒店使用的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奎文区北海昊鸿小天鹅...[详情]
3月16日上午,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根据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以及当地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调整的实际,全省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含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等),即日起可全面恢复营业。通告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应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营业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对营...[详情]
在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检查当中,累计检查餐饮单位1090次,主要检查上述这些地方的餐饮单位是否有餐饮许可证、人员是否100%持有...[详情]
在岳塘区荷塘街道,由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滴水农居点二期项目,维修工周某(男,31岁)在维修塔吊过程中,不慎从塔吊吊臂坠落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