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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佰佰附一案例来解疑

2015-05-13 1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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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过期食品,在我们的日常消费中总是无可避免,有时是自己买的食品忘记吃放过期了,有时,刚从超市买回来就发现过期了,那么,消费者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呢?又有什么依据能进行维权呢?下面我们看一案例。

过期食品,在我们的日常消费中总是无可避免,有时是自己买的食品忘记吃放过期了,有时,刚从超市买回来就发现过期了,那么,消费者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呢?又有什么依据能进行维权呢?佰佰下面带大家一起看一个案例。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佰佰附一案例来解疑

过期食品维权案例

5月11日下午,张女士在市区的欧尚超市选购饼干准备送给朋友,经过挑选后,购买了2盒吉百利牛奶巧克力饼干,价格为216.2元。回到家后,仔细一看,发现饼干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8月4日,保质期到2015年5月4日,也就是说,在张女士买的时候已经过期了。超市怎么能把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卖给消费者?太不负责了。

张女士立即找超市相关负责人进行理论,要求按照规定“一赔十”,但超市只同意赔偿400元。记者了解后,联系了欧尚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对方称是由于超市工作人员工作疏漏造成的,没有及时将过期的产品下架。目前此款过期饼干已经在超市全面下架,以后会及时对货架上的产品进行更新。

超市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件事超市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张女士要求的2000元的赔偿相对比较高,希望与张女士作进一步协调,降低赔偿金额,否则员工平摊下来支付不起,如果协商不成,那么超市会将此事交给市场监管部门来处理,最终听从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

过期食品维权案例分析

对于过期食品,以一赔十,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超市方面如果不想‘一赔十”,那么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不是明知故犯。超市售出过期食品,从管理层到员工都有责任,如果超市单单以员工无力承担赔偿为借口说不过去。超市最应该做的,就是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加强食品经营管理,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有保证的购物空间。

过期食品维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赔十’的规定来自《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其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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