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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元引起的车祸 警方:危害公共安全

2015-04-10 1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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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4年11月13日,湖南常德一起货车连续撞击多车事故引起人们关注,不仅因为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更令人无奈的是事故起因仅仅是因为300元钱。

2014年11月13日,湖南常德一起货车连续撞击多车事故引起人们关注,不仅因为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更令人无奈的是事故起因仅仅是因为300元钱。

事件回溯

2014年11月13日,11月13日13时10分许,尹某安驾驶鄂D32503中型厢式货车在沅江城区沅田路一个商场前卸完货后上车返程,因货物运输费用300元差价与货老板石门县的郭某成在驾驶室内发生争执。与此同时,尹某安右手伸开方向盘抓郭某成的前襟,左手扶方向盘,由于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单手操作,方向失去控制,与一台正常行驶的正三轮摩托车相撞后,又连续与停靠在路边的3台小汽车相撞,造成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花(女,常德市西湖农场人)当场死亡,5车严重受损。

沅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处警,经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认定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而是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因为尹某安虽然不是要故意撞死一个特定的人,但在公共场所驾车危害不特定的对象,对危害后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这在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而且造成了5车受损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佰佰说:

由于尹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尹某被沅江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国家对尹某这类行为大力打击,由于其主管放任自己的行为,而可能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影响。在此小编劝解朋友们,无论遇到何种不愉快都要冷静,切莫作出出格的事,不仅危害他人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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