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事故案例分析: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的问题

2014-10-26 09:28:49
1203人阅读
导语:

司机A驾驶箱式货车,行驶至某路段与村民B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会,由于B在会车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道路左侧,与A箱式货车正面相撞,造成B及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当即死亡。箱式货车为避让二轮摩托车驶入右侧边沟,撞在路树上,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案发后A没有向交警部门报案,弃车逃逸。


司机A驾驶箱式货车,行驶至某路段与村民B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会,由于B在会车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道路左侧,与A箱式货车正面相撞,造成B及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当即死亡。箱式货车为避让二轮摩托车驶入右侧边沟,撞在路树上,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案发后A没有向交警部门报案,弃车逃逸。

请问此事故谁应负主要责任!对事故进行分析。

1、摩托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右拐弯时,未提前减速、鸣笛、打右转向灯!超速行驶,非法带人、占道逆行负主要责任!

2、箱式货车在道路下行右拐弯时,未提前减速、鸣笛、打右转向灯!未向交警部门报案,弃车逃逸负次要责任!

3、双方中有一方在无伤亡无保险的情况下,有保险一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向你全赔!

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①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②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③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④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佰佰安全网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