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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死女子 被起诉

2018-06-14 08:10:22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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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日前,抚州发生江西首例共享电动车致死案,交警部门已明确交通责任,但当事人就赔偿意见不一,你认为谁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江西首例共享电动车致死案 骑行方承担主要责任

家住江铃底盘厂的裴先生,刚在五月初办完婚礼,这高兴劲儿还没过,自己62岁的母亲,就在5月14号出了交通事故

裴先生:“我妈下楼,过马路,然后走到路沿石边上,下来了。一个骑小鱼电动车的人,骑车撞到我妈,把我妈撞到路中间去了,导致后脑受伤,颅内大出血,抢救无效然后死亡。”

路上的监控也记录下了,当时发生的这一幕。

电动车撞死女子   被起诉

电动车撞死女子   被起诉

据了解,肇事的小鱼出行电动车,是一种橘红色的共享电动车,用户只要缴纳299元的押金,就可以扫码骑走,收费标准是每小时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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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交警部门在5月24号,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今年26岁的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裴先生母亲因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道而承担次要责任。

共享电动车赔付标准过低赔偿协商陷僵局共享电动车赔付标准过低赔偿协商陷僵局

在裴先生看来除了骑行者王某,共享电动车的运营公司也应该承担责任,可是双方在赔偿金的协商上陷入了僵局。

电动车撞死女子   被起诉

裴先生的母亲住院期间花了五万多元,家里已经没有经济能力再来承担丧葬费用,肇事司机王某已被逮捕,远在河南的农村家人又拿不出钱,所以裴先生希望小鱼出行的运营方——江西云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先行承担部分费用。

电动车撞死女子   被起诉

记者了解到涉事的共享电动车是江西云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5月13号投放的第二批电动车,5月14号购买的保险,所以事发时保险还没有生效。

虽然这家公司愿意按照保险的最高赔付标准拿出11万元,但是远远达不到赔偿标准。因此小鱼出行和裴先生双方虽然经过多次协商赔偿,却一直没有达成一致,交警也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

电动车撞死女子   被起诉

记者了解到,保险赔付标准过低,在共享电动车业内并非个例。在有关专家看来,由于共享电动车面对公众投放,平台方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再加上很多用户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能一时难以赔付,因此平台更应该提高保费标准。

共享电动车运营不畅政府和平台陷入双重尴尬?共享电动车运营不畅政府和平台陷入双重尴尬?

江西云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在抚州投资300多万,投放了1000多辆车试运行,不过,他们在运营过程当中也遇到了很多麻烦。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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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抚州市交通部门为何始终不给批复呢?但是抚州市交通部门为何始终不给批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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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慧军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主要是因为存在电动车普遍超标,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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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杭州、上海、太原等多个地市已经明确叫停了共享电动车项目。

佰佰安全网建议,我省也该对共享电动车尽快出台明确的政策,到底是规范发展还是明令禁止,避免平台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双重尴尬。

目前共享电动车在我市投放远超千辆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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