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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赴泰旅游遇“泰囧“ 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2018-05-10 11:10:09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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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强制消费是旅游中最让游客反感的情况。近日,马女士就遭遇了现实版泰囧。

5月9日清晨7时许,马女士从泰国回到了成都,她短信告知了报团旅行社的联系人:安全到达。她把这次旅游称作“泰囧”。“途中之惊险、恐惧,我无法用文字表现出来。”这段旅程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了解到,行程的第五天晚上,马女士和钟先生等全部10名游客,自行“逃”回了曼谷。他们说,这样做完全是因为感受到导游的侮辱和威胁,“担心自身人身安全”。

游客们展示的三段视频中,当地带团的导游用中文吼游客“逼到你们做出来(消费)”“投一百个诉也没用。”承担和履行这次旅游行程的公司,系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成都分公司。公司工作人员拒不接受采访。

强制消费是旅游中最让游客反感的情况。为了让游客多消费,导游也是花样百出,从点名孤立到纠缠不休,乃至哭穷卖萌,迷信宣传。那么,跟团旅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呢?佰佰安全网来介绍一下相关的旅游消费知识

什么是旅行中强制消费?

游客赴泰旅游遇“泰囧“ 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所谓强制性消费,无非就是游客在跟团旅行的过程中,被强制或者半强制的买买买的过程。

强制性消费无非就是当你上了车,所有的行程在导游的控制之下时,被导游或者旅行团负责人带往购物场所强制性的购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有消费不满一定额度无法继续正常旅行的现象。

哪些行为属于强制消费?

游客赴泰旅游遇“泰囧“ 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9月29日公布了官方文件这些行为属于欺骗、强制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什么原因导致旅游团存在强制收费?

游客赴泰旅游遇“泰囧“ 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一、批零体系主导,终端旅行社无利可挣

要知道低价游的源头,首先得了解旅游产业的基本产业架构。

中国的旅游行业长期以来都是“批零体系”,即批发零售体系,这是一个由批发商去开发产品,然后交给零售商去销售的过程。

二、行业门槛低,从业者素质不高

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造成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文化素质不高,造成部分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服务不够,更有甚者功利思想过重,价值取向扭曲。

同时,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高流动性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因其流动性高,企业无法实施对从业人员的长期管理和教育;而很多从业人员则缺乏对企业和行业的认同,没有归属感,职业道德也就无法得以提升。

特别是在现行导游管理体制下,除少数归属于旅行社的导游外,大多数导游人员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归属管理单位,游离在旅行社和导游公司之外,加之无固定薪酬,就干一天算一天、挣一笔算一笔。

从管理层面上看,旅游各要素行业尤其是旅行社行业管理人员中真正懂经营、会管理的人不多,在瞬息万变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既能坚持规范管理和规范经营,又能顺应市场变化,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并实现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同步提升的人才更少;从一线从业人员看,各工种真正有较强服务技能的高技术级别的人员比例偏小。

三、行业价格战肆虐,导游司机没饭吃

很多旅游从业者素质的确有些问题,但是这与行业本身的薪酬制度有关。

很多导游考出导游证后,必须与旅行社挂钩才可以从业,可他们其实并不是旅行社的全职工作人员,而是兼职性质,这种兼职导游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

也正因为这样的性质,因此这类导游大多没有底薪,只能靠带团来赚钱,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依靠团费。

可是由于低价游,导致团费非常低廉,根本无法负担司机和导游的出行成本,于是导游只好依靠强制购物或增加自费景点来维持收益。

低价游的出现,是源于各旅游企业的价格战,没有比较就不会有竞争,同样的路线和行程安排,同样级别的酒店和餐厅,游客没有理由选择更贵的!

在旅行社的恶意竞争下,导游司机反到成了行业竞争的牺牲品。旅行社需要生存,作为旅游从业者,导游也需要生存!

四、“零负地接”捣鬼,旅游行业怪现象横行

“零负地接”模式,使得旅游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旅游市场乱象频出。

那么会有人问,既然还没挣钱就先赔钱,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做这种形式的旅游团?

“有赚头,才会有人做。看看不断增加的旅行社,你就知道做‘零负’多赚钱,”专业人士说,“地接社之间的竞争那么激烈,为了能从组团社手中拿到客源,所以地接社‘亏’的价格也水涨船高。有些实力雄厚的旅行社,甚至开始集团化,尝试串起行业从客源到接待的整个上下游。”

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想要将自己事先亏损的资金从游客身上捞回来,可想而知要花费多大的心思。

五、贪图小便宜,游客为省钱什么都不怕

旅行社在订制旅行路线的时候,最痛苦的便是定价问题,因为自己不做低价团,总会有旅行社做,只要有一家做,客人就不会报正价团,因为同样的安排,人家的比你的便宜!

曾经有导游同行说,有一段时间公司将团费全部回复正常价钱,几个月没有开张,后来没办法就又改回原来的价格,立马有客户上门报团,难道低价游的存在真的只是旅行社和导游的问题吗?

游客们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我不购物就可以,打死都不买。带着这种心理报低价团,这难道不算出门占便宜吗?

跟团旅游被强制消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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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旅游者购物消费,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获取相关经营者给予的财物。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当我们遇到一些导游强制消费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四种维权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个方法是我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现场和导游沟通很重要,这点大家要千万留心。

第二种方法是我们遇到强制消费以后,可以在旅游结束或者旅游之中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一般来说很快可以得到解决,当地的管理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

第三种方法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就是说你任何时候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不过不要超过三个月为佳,仲裁方面的调解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旅游的时候上述的方法不能给你维护权益的话,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刻,作为消费者你可以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这个时效期为九十天,在这期限内我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何避免遭受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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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量不选择低价团:

国家旅游局明确表示:包括旅游者在内,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天上没有掉馅饼的美事,有些旅游社打出1元钱参团的噱头,用脚趾头想想啊,这样的团没有强制消费,难道是在做慈善吗?

2,看好旅行社的证件,看好合同

看好“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选择可信赖的旅行社,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找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之前,一定要看好,哪些是自费项目,是否包含购物等,与旅行社确认清楚,才能多一点保障。

3, 牢记法律,留下证据

法律讲究什么?证据啊!没证据只能吃哑巴亏。合同要留好,强制购物或者天价购物的小票要留好,如果导游对你有不尊重的行为,记得偷偷录音,或者让身边人录像,或者最后找到同团的人做个证人,总之,人证物证,千万自己要留个心眼啊!

总之,对于规定的旅行社,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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