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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出现校园欺凌 学校安全谁买单

2018-03-23 09:34:09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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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人小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小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小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和长春市第十中学的学生们举办模拟法庭,旨在宣传防治校园欺凌案件。 刘连宇 摄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人小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小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小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法官张丹宣读判决书,台下近800位高中生静静地聆听。

“真没有想到,一起打架事件竟然能判得这么重,这一辈子不全完了吗?”听完判决,几位高中生在一旁小声议论。22日,长春市第十中学举办了一场旨在宣传防治校园欺凌案件的模拟法庭,虽然公诉人、被告、法警都是学生自己扮演的,但是做出判决的却是真实的法官,记者全程参与了本次活动。

高中生演情景剧再现校园欺凌

长春市第十中学举办的“防治校园欺凌,共建文明校园”活动是该校联合朝阳区法院、朝阳区检察院和湖西街道司法所等单位共同举办的。活动形式新颖,首先是由高中生根据真实案例编排情景剧,展示案情,然后由朝阳区法院的法官和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担任法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一位女生举着“食堂”的场景牌走上舞台,情景剧拉开了帷幕。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11日,学生小贾正在食堂打饭,这时学生小丁插队,小贾上前劝阻,小丁不听劝阻,动手打了小贾。小贾非常生气,放学后在网吧遇到了社会无业人员小乙,小乙说他会帮他出气。小贾回到寝室后遇到同寝好友小包,要小包一同去收拾小丁。起初小包不同意,后经劝说同意了。晚上,小贾、小包和小乙埋伏在小丁回家的路上,3人动手打了小丁,小乙还拿出一把刀把小丁砍伤。次日,小贾和小包到学校保卫处投案自首,小乙被公安机关抓获。

仨被告全部“获刑”

情景剧结束之后,朝阳区法院少年刑事庭根据情景剧的案情举办了模拟庭审,少年刑事庭庭长张丹担任模拟法庭的审判长。经过庭审,同学们了解到很多法律知识。虽然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只有小乙动手行凶构成小丁轻伤,但3人是共同犯罪,一人行凶产生的后果,3人均会被追究责任。小乙在犯罪时已经属于成年人,且5年前因犯斗殴罪被刑事处理,属于累犯,本次犯罪会被从重处罚。小贾和小包犯罪时虽然未满18周岁,但属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减轻处罚。小贾和小包到学校保卫处投案,属于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根据以上量刑规则,小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小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小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做出判决之前,法官按照少年犯罪审理程序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了训诫。

校园欺凌代价高昂

庭审结束之后,张丹向同学们进行了案件评点。近年来,在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校园欺凌案件,校园欺凌案件产生的后果代价高昂,被欺凌者身心受到的伤害会影响一生。参与欺凌者一旦触犯刑律会留下案底,将来报考军校、警校、大学毕业以后就业、报考公务员、出国都会受到影响。“同学们在学校的生活学习中,要保持平和心态,遇事不要激动,不要拉帮结派欺凌他人。遇到校园欺凌,要冷静、及时通知家长和老师。我们希望每一位中学生长大后回忆起上学时代,都是阳光灿烂的笑容而不是布满校园欺凌的阴霾。”法官和检察官给学生们的祝愿引来了学生们的掌声。

活动结束后,小乙的扮演者——长春市第十中学学生、防治校园欺凌委员会成员小孙说:“近一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很多防治校园欺凌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了解到校园欺凌并不一定是比较暴力的行为,大家故意冷落某一位同学也算是一种校园欺凌。这次法院到学校举办模拟法庭,更加直观地展示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以后我们将发挥防治校园欺凌委员会的作用,把校园欺凌的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中小学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对受欺凌学生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同时间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因此,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及预防。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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