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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禁燃行动进入攻坚期 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1起

2018-02-23 10:41:51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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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春节假期“禁燃”专项整治行动进入攻坚期,全市各部门落实“禁燃”专项整治要求,尤其认真抓好大年初一市禁燃指挥部下发的《关于严肃处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落实,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2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春节假期“禁燃”专项整治行动进入攻坚期,全市各部门落实“禁燃”专项整治要求,尤其认真抓好大年初一市禁燃指挥部下发的《关于严肃处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落实,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违法燃放的行为在一些区域表现得还较为突出;燃放垃圾还未能做到全面发现和认真上报,瞒报或不报的问题还依然存在。

长春市禁燃行动进入攻坚期 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1起

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好于去年

据了解,春节假期全市无因烟花爆炸引发的火灾;处理违规燃放数量超过以往;空气环评4天优级水平、3天良好级别,没有出现三级以上污染空气质量,春节期间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要好于去年。除夕夜(2月15日19时至16日8时),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除16日早6时外,其它时段都处于优良水平;全市医院共收治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67人,其中长春市7人。

源头管控有力 打击非法行为

公安、工商、安监等执法部门还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公安部门在进出城5个卡口,共盘查527辆车、625人。工商局2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分局加大对街面商户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城乡接合部、村屯的检查。安监局努力做好去库存和安全管理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为三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立24个临时销售点,并实时监控销售流向及库存变化(三户企业库存量由原来的193017箱降至126293箱)。

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1起

节日期间公安部门出动警力2650人,全市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1起,其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56起,违法销售、经营、储存烟花爆竹5起;教育训诫39人,行政罚款1家单位、39人,金额10300元;收缴烟花爆竹279件。

各城区开发区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街道、社区力量组织巡查,日均出动人员200余人次,车辆50余台次,及时劝阻燃放行为,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发动780余名环卫工人对城区违规燃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督导检查有力 建立“零报送”制度

市禁燃指挥部根据除夕夜违法燃放有所增加的形势,相关领导在正月初一(2月16日)签发《关于严肃处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紧急通知》,对各执法部门和城区开发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市容环卫局迅速落实《关于严肃处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紧急通知》。

安监局联合相关城区连续3天(初二至初四)对三户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市禁燃办建立“零报送”制度,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市容环卫局、卫计委、绿园区、经开区等单位落实相对较好,报送及时、报送内容详实。

瞒报或不报的问题依然存在

据了解,市区仍有烟花爆竹流入、禁燃区域仍有违规燃放,特别是除夕、初五。从源头管控看:公安卡点设立位置与数量以及发挥的作用不能满足现阶段进出城道路建设发展需求;工商监管还有不到位的现象,有2户小商超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被公安查处。从现场巡查看:个别派出所治安巡查、街道社区巡查防范不足,没有做到真查真防,违法燃放的行为在一些区域表现得还较为突出;燃放垃圾还未能做到全面发现和认真上报,瞒报或不报的问题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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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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