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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试完衣服离开后 摊主手机不翼而飞

2018-01-09 09:17:21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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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监控拍下了她们离开的画面。”8日,王女士说,她是德惠商贸大厦一摊主,5日下午两位女子走进她的柜台要试衣服,她就随手将自己手机放在了柜台上,不想两女子试完衣服离开后,她的手机就不见了。

女子试完衣服离开后 摊主手机不翼而飞

“监控拍下了她们离开的画面。”8日,王女士说,她是德惠商贸大厦一摊主,5日下午两位女子走进她的柜台要试衣服,她就随手将自己手机放在了柜台上,不想两女子试完衣服离开后,她的手机就不见了。

“手机2650元,丢了挺心疼。”王女士说,当时她看到坐在柜台旁边的女子也将手机放在了柜台上,不知道是不是误拿了她的手机离开。王女士说,她也想通过此事来提醒商家,在柜台卖货也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此事,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刘乃源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吉林省现行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为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希望拿走手机的人尽早归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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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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